根據外交部的網站顯示--> 另依據歐盟規定,民眾倘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,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(或監護人)的同意書,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。相關細節請向擬前往國家之駐台機構詢問。
雖說 很多媽媽表示 沒有被海關要求要出示此類型文件~~ 但是 因為我們帶了三隻娃 似乎人數有點顯多... 感覺 容易被海關盯上 叫去問一下 所以... 還是跑去戶政事務所 申請英文版的戶籍謄本嚕 ^^''
要申請這個 挺方便的 只需要跑一趟戶政 拿表格 當場填一填就好
我家戶口名簿中載有13口人(實際上~同一屋簷下 也住了這麼多人 汗...) 但是要出發去歐洲的 只有我們兩大三小... 那 戶籍謄本 總不能13口人通通寫上去吧?!
戶政事務所的承辦小姐說「不用啦 你寫你家要去的那五口就可以了啦!!」 呼~ 幸好!!
為什麼說幸好咧... 因為當天去戶政前 有先上網爬文一下 發現有人被要求 全戶所有人(包含沒有要出國的)都要通通寫在表格上~ 連沒有護照 沒出國過的 沒英文名的 也得當場“生”出英文名字來給戶政......
哇咧 我家的人 那那那麼多 我要怎麼知道大家的護照英文名啊???!!!!
幸好 我家這邊的戶政不需要全戶名稱 只需要填實際上 要去歐洲的那幾個人就好嚕
填完 也不用先繳費 (承辦小姐說 她也不知道要收多少 XDDD 我們真的是偏鄉 沒有人去辦過這種業務 > <") 就可以直接回家啦!!!
一周後 連同兩姐妹的護照 一起取件嚕!!
一家五口 共三大張~~~
內容皆是用英文 載明 稱謂 英文姓名 統一編號 配偶 出生地 出生日期 父 養父 母 養母 出生別 原住民身份及族別 記事 (紀錄幾月幾號跟000登記結婚)
花費: 200摳...... 好貴 = ='' 不過不錯了啦 至少比起某格友 必須載明全家人的好些... 如果我家13口通通要列入表格印出來的話 那... 我應該得花5 - 600吧??!!